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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14條

執行單位應依審查通過之科技專案內容執行,如需變更內容者,應向本部申請並註明理由及變更項目,經本部同意後,始得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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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