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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辦事細則 第6條

動物應用系掌理事項如下: 一、實驗用豬育種、生理、遺傳資源保存及利用之研究。 二、實驗用豬營養、飼料資源開發及動物福利之研究。 三、實驗用豬飼養管理技術、省工及智慧化生產模式之研究。 四、實驗用豬廢棄物處理、資源永續利用及淨零碳排之研究。 五、實驗用豬生產供應及開發利用之研究。 六、其他有關動物應用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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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