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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畜產試驗所飼料化驗項目及收費標準
› 第4條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飼料化驗項目及收費標準 第4條
黃麴毒素(B1、B2、G1、G2)之化驗分析,每件收費基準為新臺幣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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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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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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