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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畜產試驗所飼料化驗項目及收費標準 第6條

其他成分化驗分析,每件收費基準如下: 一、尿素酶活潑度: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二、胺基酸:每種新臺幣二千元。但一次化驗三種以上,十七種以下之胺基酸,一律收費新臺幣六千元。 三、鹽分: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四、可消化蛋白質:新臺幣二千八百元。 五、揮發性鹽基態氮:新臺幣一千元。 六、乳脂肪: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七、油脂酸價:新臺幣五百元。 八、飼料酸價:新臺幣一千七百元。 九、氟:新臺幣一千四百元。 十、酸鹼度:新臺幣四百元。 十一、均勻度: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十二、熱能:新臺幣二千元。 十三、有機酸:新臺幣一千八百元。 十四、抗氧化劑:新臺幣二千二百元。 十五、乳糖:新臺幣二千元。 十六、三聚氰胺:新臺幣三千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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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