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花卉試驗分所辦事細則 › 第7條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花卉試驗分所辦事細則 第7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研考、文書、檔案、印信典守、出納、採購、事務、財產、辦公廳舍、工友管理及公關業務。 二、不屬其他各系、室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花卉試驗分所辦事細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