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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71條

第 六 章 附則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二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施行;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二月十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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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