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 第77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77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非依法令,不得兼任其他職務。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違反者,應按情節輕重,依有關法規規定處理。
AI 白話解釋
← 第76條看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全文第7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