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田水利設施發生損害緊急處置補償或計價辦法 › 第8條

農田水利設施發生損害緊急處置補償或計價辦法 第8條

因本法第十條第一項之其他緊急處置遭受損失者,其補償及計價方式,參考市價由主管機關與受損失人協議之。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農田水利設施發生損害緊急處置補償或計價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