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藥管理法 › 第56條

農藥管理法 第56條

依本法規定沒入之農藥、器械、原料及物品,需為適當處理時,其費用由受處分人負擔。
AI 白話解釋
← 第55條看 農藥管理法 全文第5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