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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管理辦法 第12條

營業用遊艇最高搭載人數應由船舶檢丈機關核定,標識於船上駕駛座上方 及船舷兩側明顯之位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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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