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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事業或營利事業聘用績優運動選手補助辦法 第12條

本部得就績優運動選手工作情形,從事有助運動推展或提供運動相關服務事項,進行訪視及查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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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