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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警罰法
› 第12條
違警罰法 第12條
第 一 編 總則 › 第 二 章 違警責任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致違警者,不罰 。但其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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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警責任」的其他條文
第9條
違警行為,不問出於故意或過失,均應處罰。但出於過失者,得減輕之。
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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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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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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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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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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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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