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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警罰法 第52條

罰役以與公共利益有關之勞役為限,於違警地或必要處所行之,並應注意 違警人之身分及體力。 罰役每日不得逾八小時,其逾八小時者,應分日執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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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