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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漁業條例 第34條

為促進遠洋漁業相關科技研究之發展,主管機關得辦理下列事項: 一、海洋漁業資源之國際合作調查及評估。 二、新遠洋漁場之開發。 三、海洋漁業生物多樣性之調查 四、遠洋漁業永續經營研究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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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