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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儲金匯業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人事室職掌如左: 一、員工任免調遣之擬議事項。 二、員工名額增減之審核及登記事項。 三、員工訓練、實習、堷育、進修事項。 四、員工退休、撫卹事項。 五、員工考勤及差假事項。 六、員工考績、獎懲、表彰事項。 七、公務人員保險及勞工保險事項。 八、員工待遇、福利互助及體育、康樂事項。 九、人事資計登記、管理及人事證明核發事項。 十、員工申請出入境證之核轉事項。 十一、人事資料之蒐集及統計事項。 十二、人事革新、政風督導及人事查核事項。 十三、其他有關人事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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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