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郵政規則
› 第167條
郵政規則 第167條
郵件之收件人遇有二人以上同一姓名、地址或同一姓名而同時要求領取者 ,郵政機關得加以審擇,決定投交其中之一人。如無法審擇,得徵求各該 關係人之同意,當場開拆決定之,郵件經開拆後,如仍不能確定者,應由 會同開拆之關係人在封口加蓋騎縫章後,將郵件退還原寄件人。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66條
看 郵政規則 全文
第16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