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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規則 第176條

收件人或代收人地址變更,郵件須改向新地址投交者,如其新地址在投遞 局投遞區域內,稱為改投,不在原投遞區域內須轉寄他局投遞者,稱為改 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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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