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郵遞要密文件辦法 › 第8條

郵遞要密文件辦法 第8條

凡經投遞之要密郵件,如所蓋收件專章及收件人印章與郵局留存印鑑相符 者,即為投遞責任完結。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郵遞要密文件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