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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設置監督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依第十一條規定申請核發營業執照案件,如申請文件內容或事項經發現有虛偽不實之情事,或違反本辦法或其他有關法令者,本會得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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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