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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受益憑證由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依本會所定格式,載明其應記載事項,經信託機構簽署後發行之。 發行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受益憑證應依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簽證規則之規定辦理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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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