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 第23條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23條

都市計畫樁位均須測定其坐標,並得視實際情形,採用下列方法之一辦理之: 一、導線法:與第十八條規定之支導線同。 二、交會法:以基本控制點、加密控制點或幹導線點為已知點。但須有多餘觀測值以供檢校,並取其平均值,其觀測誤差限制同支導線。 三、引點法:與測站距離以不超過一百公尺,且每次以引測一點為原則;其測角、量距規定同支導線。 虛樁之樁位,應依據都市計畫圖,以其相關之樁位為已知點推算其坐標。
AI 白話解釋
← 第22條看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