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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專案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10條

醫療事故調查報告公布後,有新事實、新證據資料,經專案小組委員會議認有足以影響醫療事故調查報告之重要內容時,應重新調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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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