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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檢查及製造許可核發辦法 第9條

醫療器材商經中央主管機關實地查核,取得製造許可者,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及繳納費用,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製造許可證明文件: 一、醫療器材製造許可影本。 二、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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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