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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設置標準 第7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款醫療器材製造業者,從事滅菌作業時,應設置下列設備: 一、滅菌設備。 二、無菌試驗設備。 前項未執行無菌試驗者,得免設置無菌試驗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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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