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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攜帶或郵寄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或野生動物之活體入、出境者,應依前三條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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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