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 第19條

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9條

會計師查核情形應記載迄申請募集設立前一個月底止之會計師查核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附註或附表。如迄申請募集設立前一個月底止,發起人尚未繳足股款,則應記載至發起人繳足股款之日止。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