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銀行辦理票據承兌、保證及貼現業務辦法 › 第7條

銀行辦理票據承兌、保證及貼現業務辦法 第7條

申請貼現之票據,須經申請貼現人之背書,其為匯票者,並應經付款人之 承兌。 前項貼現票據之背書,應為連續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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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