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銓敘機關及人事機構業務處理辦法 › 第29條

銓敘機關及人事機構業務處理辦法 第29條

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對下級機關人事機構辦案績效,應隨時注意稽催。並應 分別訂定工作競賽辦法,每年核列本單位及所屬人事機構成績,於十一月 底前報請本部予以獎懲。
AI 白話解釋
← 第28條看 銓敘機關及人事機構業務處理辦法 全文第3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