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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但得酌支研究費、出席費或審查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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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