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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本會每二個月舉行委員會議一次,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議,委員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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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