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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6條

鐵路機構依第三條第四條應負之責任,鐵路機構應另投保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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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