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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項選任之臨時董事,其任期以暫停行使職權董事之期間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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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