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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四款第五目、第二十九條第七項所稱政府撥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指政府撥付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費用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計之利息。 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六項所稱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指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及運用收益之孳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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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