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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所定軍官服現役最大年限,自任官之日起,算至各階最大年限屆滿之日二十四時止。但停役、退伍或除役期間,應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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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