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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 第6條

考績績等,區分為特優、優等、甲上、甲等、乙上、乙等、丙上、丙等、丁等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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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