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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退伍除役給與發放辦法 第13條

退伍除役軍官士官各項退除給與之發放由後備管理機關協調臺灣銀行及聯 勤財勤單位會同辦理之。 (其發放作業程序如附件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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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