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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旗條例 第7條

海軍專用旗,為海軍艦艇執行任務之旗。其區分如左: 一、艦首旗。 二、海軍資深軍官旗。 三、海軍戰隊長旗。 四、海軍海道測量艦艇桅旗。 五、長旒。 六、其他經國防部核定之專用旗。 前項旗式,由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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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