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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4條

第 三 章 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
設置固定通信網路之電信事業以優惠資費提供中小學校及公立圖書館連接網際網路所需之市內數據通信接取服務時,得不提報實施計畫。 前項中小學校指由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中小學校;公立圖書館指國家圖書館、直轄市立圖書館、縣市立圖書館及鄉鎮市區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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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