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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0條

第 二 章 第一類電信事業間網路互連 › 第 二 節 網路介接點設置原則
網路互連之各電信事業應負責維護其網路端至網路介接點部分之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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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