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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8條

經營電信工程業者,應先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以下簡稱登記執照)。 電信工程業者取得登記執照後,應依工業團體法加入相關同業公會,始得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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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