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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依電信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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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辦法名詞定義如下:一、電信消費者: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電信服務者。二、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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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