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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7條

驗證機構及其驗證人員不得從事輔導廠商或改變電信終端設備技術特性之相關工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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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