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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15條

第 二 章 電信號碼核配申請 › 第 二 節 識別碼核配申請
電信事業每次申請核配識別碼以一個為限。
AI 白話解釋

「識別碼核配申請」的其他條文

第13條電信事業向主管機關申請核配識別碼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一、電信號碼申請書。二、識別碼使用規劃書…第14條主管機關審查前條識別碼核配之申請時,應審酌下列事項:一、申請之電信號碼類別是否屬提供服務所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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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