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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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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3條
電信號碼分類如下: 一、編碼: (一)信號點碼。 (二)號碼可攜網路碼。 (三)行動網路碼。 (四)其他系統內碼。 二、識別碼: (一)國際直撥電話網路識別碼。 (二)撥號選接網路識別碼。 (三)地理區域識別碼。 (四)特殊服務號碼。 三、用戶號碼: (一)市話號碼。 (二)行動通信號碼。 (三)衛星通信號碼。 (四)網路電話號碼。 (五)智慧虛擬碼。 (六)物聯網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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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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