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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交易平台設置規則 第5條

日前輔助服務市場之供給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發電業。 二、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 三、需量反應提供者。 四、其他可接受調度以即時調節電能供需者。 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電力交易平台交易: 一、已與公用售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之發電機組容量。 二、因發電性質特殊,經輸配電業認定無法適用競價交易之發電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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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