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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 第1條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為促進電子支付機構健全經營及發展,以提供安全便利之資金移轉服務,並保障消費者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3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電子支付機構:指依本條例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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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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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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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電子支付機構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為限;除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者外,應專營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
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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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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