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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14條

技術員或技術團體對於所經營之電氣設備應隨時檢修,遇有重大故障、火 災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應即切斷電源,並連絡台電公司當地區營業 處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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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