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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查核檢驗管制措施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執行各項查核時,得請求其他機關協助或邀請學者專家參與,其經費預算由主管機關編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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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