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驗證及委託驗證管理辦法 › 第12條

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驗證及委託驗證管理辦法 第12條

受託者對執行驗證工作所獲資訊,應負保密義務,不得無故洩漏。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驗證及委託驗證管理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