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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查驗業務驗證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6條

前條第三款所定品質管理文件及作業程序說明,內容如下: 一、品質手冊。 二、驗證規範。 三、驗證、追蹤查驗、增項驗證及重新驗證等程序。 四、查驗人員及專家之遴選、訓練、考核及派遣。 前項第三款所定各項程序內容如下: 一、驗證程序:申請方式、申請案之審查、評鑑小組組成、文件評鑑、評 鑑計畫擬訂、總部評鑑、見證評鑑及驗證決定。 二、追蹤查驗程序:追蹤查驗小組組成、追蹤查驗頻率、追蹤查驗時機、 追蹤查驗計畫擬訂、總部追蹤查驗、見證追蹤查驗及追蹤查驗決定。 三、增項評鑑程序:申請程序、文件核對、評鑑小組組成、評鑑計畫擬訂 、總部評鑑、見證評鑑及增項評鑑決定。 四、重新評鑑程序:重新評鑑小組組成、評鑑計畫、總部重新評鑑、見證 重新評鑑及重新評鑑決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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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